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6]48号)的要求,现将列入2006年第一批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附件1)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须在2007年底前完成。 二、请各单位抓紧组织标准制修订工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填写《制修订畜牧业国家标准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一式两份,于12月14日之前寄至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我们将依据项目计划任务书,尽快下拨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 三、各单位应在项目进行中期(07年6月30日前)书面汇报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表格可在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2006年制修订畜牧业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附件2:制修订畜牧业国家标准项目计划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