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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日期:2006-08-30        浏览次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萝卜产地环境要求和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萝卜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6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 5010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3 产地环境

    应符合NY 5010的规定。

  4 生产管理措施

    4.1 前茬
    避免与十字花科蔬菜连作。
    4.2 土壤条件
    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土层深厚、土质疏松、富含有机质、保水、保肥性好的沙质土壤为宜。
    4.3 品种选择
    4.3.1 种子选择原则
    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品种。
    4.3.2 种子质量
    种子纯度≥90%,净度≥97%,发芽率≥96%,水分≤8%。
    4.4 整地
    早耕多翻,打碎耙平,施足基肥。耕地的深度根据品种而定。
    4.5 作畦
    大个型品种多起垄栽培,垄高20cm一30cm,垄间距50cm一60cm,垄上种两行或两穴;中个型品种,垄高15crn一20cm,垄间距35em~40cm;小个型品种多采用平畦栽培。
    4.6 播种
    4.6.1 播种量
    大个型品种每667m2(亩)用种量为0.5 kg;中个型品种每667m2用种量为0.75 kg~1.0kg;小个型品种每667m2(亩)用种量为1.5kg~2.0kg。
    4.6.2 播种方式
    大个型品种多采用穴播;中个型品种多采用条播方式;小个型品种可用条播或撒播方式。播种时有先浇水播种后盖土和先播种盖土后再浇水两种方式。平畦撒播多采用前者,适合寒冷季节;高垄条播或穴播多采用后者,适合高温季节。
    4.6.3 种植密度
    大个型品种行距株距20cm~30cm;中个型品种行距株距15cm~20cm;小个型品种可保持8cm一10 cm。
    4.7 田间管理
    4.7.1 间苗定苗
    早间苗、晚定苗,萝卜不宜移栽,也无法补苗。第一次间苗在子叶充分展开时进行,当萝卜具2片一3片真叶时,开始第二次间苗;当具5片~6片真叶时,肉质根破肚时,按规定的株距进行定苗。
    4.7.2 中耕除草与培土
    结合间苗进行中耕除草。中耕时先浅后深,避免伤根。第一、二次间苗要浅耕,锄松表土,最后一次深耕,并把畦沟的土壤培于畦面,以防止倒苗。
    4.7.3 浇水
    浇水应根据作物的生育期、降雨、温度、土质、地下水位、空气和土壤湿度状况而定。
    4.7.3.1 发芽期:播后要充分灌水,土壤有效含水量宜在80%以上,北方干旱年份,夏秋萝卜采取“三水齐苗”,即播后一水,拱土一水,齐苗一水。以防止高温发生病毒病。
    4.7.3.2 幼苗期:苗期根浅,需水量小。土壤有效含水量宜在60%以上。遵循“少浇勤浇”的原则。
    4.7.3.3 叶生长盛期:此期叶数不断增加,叶面积逐渐增大,肉质根也开始膨大,需水量大,但要适量灌溉。
    4.7.3.4 肉质根膨大盛期:此期需水量最大,应充分均匀浇水,土壤有效含水量宜在70%~80%以上。
    4.7.4 施肥
    4.7.4.1 施肥原则
    按NY/T 496执行。不使用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不使用未经发酵腐熟、未达到无害化指标、重金属超标的人畜粪尿等有机肥料
    4.7.4.2 施肥方法
    结合整地,施人基肥,基肥量应占总肥量的70%以上。根据土壤肥力和生长状况确定追肥时间,一般在苗期、叶生长期和肉质根生长盛期分二次进行。苗期、叶生长盛期以追施氮肥为主,施人氮磷钾复混肥15kg;肉质根生长盛期应多施磷钾肥,施人氮磷钾复混肥30kg。收获前20天内不应使用速效氮肥。
    4.8 病虫害防治
    4.8.1 农业防治
    选用抗(耐)病优良品种;合理布局,实行轮作倒茬,提倡与高杆作物套种,清洁田园,加强中耕除草,降低病虫源数量;培育无病虫害壮苗。
    4.8.2 药剂防治
    4.8.2.1 药剂使用的原则和要求
    4.8.2.1.1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高残留的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品种。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有: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农药。
    4.8.2.1.2 使用化学农药时,应执行GB 4286和GB/T 8321(所有部分)。
    4.8.2.1.3 合理混用、轮换、交替用药,防止和推迟病虫害抗性的产生和发展。
    4.9 采收
    根据市场需要和生育期及时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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