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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林(农业)局、徐州市农工办:
为拓展农业功能,推动全省“农家乐”又好又快发展,提升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农家乐专业村”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建成并已营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农家乐专业村,包括已被列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休闲观光农业景点。
二、申报条件:
1、以农民创业为主体、市民参与度及景观集中度都比较高的自然村,具有比较系统科学的整体规划,生态环境条件好,休闲休憩场所齐全,饮食卫生及安全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须有明确的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民营(农民创业)、合资、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
三、申报组织工作:
1、各市组织所辖县(市、区)申报主体抓紧做好申报书的填写、自查评估打分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申报材料经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筛选后报我厅。
2、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每市申报数不超过8个;其他各市申报数不超过5个。每个农家乐专业村申报主体交评审费500元。
3、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采取实地检查、材料审查和综合打分的方式,评选出江苏省农家乐专业村,采取挂牌管理的方式,一次评比,三年有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和推介。
四、时间要求:
评选材料上报省农林厅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逾期不接受申报。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文本发至: chenzy@jsagri.gov.cn。
联系人:省农林厅园艺处 陈宗元
联系电话(传真):025-86263423
附件:1.江苏省农家乐专业村申报书.doc 2.江苏省农家乐专业村评审验收打分表.doc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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