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2008]128号
各县(市、区)农林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扶持高效农业的导向作用和顺利通过省级抽查,根据省农林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效设施农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农办[2008]22号)要求,经研究,对全市2007年度省级高效农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2007年度省级高效农业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省厅要求,靠实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标准、实施地点,确保在市级检查验收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资金使用情况。对照高效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重点检查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和专人管理,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拨代支、虚报项目完成额、扩大开支范围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与运行机制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单位的责权是否明确;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投入、补助农户等是否与其它项目相互交叉。
4、项目成效情况。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并达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步骤要求
1、市检查验收。市农业局将派出项目验收专家组负责验收,时间安排在8月12-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王磊,87344591。
2、省抽查。省厅将在市检查验收后组织对全省2007年高效农业项目进行抽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市级验收,迎接省级抽查,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为明年争取项目打下良好基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