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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具备: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种子检验员1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人以上(可兼职种子检验);
3.种子仓库100平方米以上;
4.种子经营场所100平方米以上;
5.种子检验室30平方米以上及必需的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见种子检验仪器设备清单);
6.种子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及种子清选机(风筛选)1台以上,
精选机(重力选)1台以上,种子包装机2台以上。
(二)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具备: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种子检验员2名以上,种子加工、仓贮等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
3.种子仓库200平方米以上;
4.种子经营场所2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门市部);
5.种子检验室40平方米以上及必需的种子检验设备
(见种子检验食品设备清单);
6.种子加工厂房150平方米以上,种子加工设备:种子加工生产线一条(3吨以上/小时)或种子清选机(风筛选)(3吨以上/小时),种子精选机
(重力选)(3吨以上/小时),包装机、包衣机、称量机2台以上,
能满足所经营种子的加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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